摘要:一、把牢底线要求,确保更新改造工作安全有序

(一)健全机制。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城关镇)、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编制方案。在开展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普查、科学评估等基础上,抓紧制定印发本省份和城市(县)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原则上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方案制定。各城市(县)应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要在掌握老化管道和设施底数基础上,建立更新改造台账,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应改尽改。严禁普查评估走过场,违法出具失实报告。

(四)用好资金。落实燃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加快建立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各地要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改造计划,落实更新改造项目,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要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严禁截留、挪用。

(五)加快审批。精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城市政府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依法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聚焦难题攻坚,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工作

(一)将市政基础设施作为有机生命体,结合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立“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改造解决问题”的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硬件质量、韧性水平和全生命周期运行效益。

(二)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在地上地下开发建设统筹上下功夫,加强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桥梁改造建设、综合管廊建设等项目的协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

 三、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安排2023年更新改造计划任务

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更有针对性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2023年计划改造项目应于2022年启动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

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市、县抓紧研究提出本地区2023年城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及项目清单,汇总填写《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表》(见附件),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10月20日前分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区、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应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符合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确实在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范围之内,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原文链接: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建办城函〔2022〕336)(www.mohu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