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ZR23060218

2.项目概况 ZR23060218,包钢绿金生态建设公司石油沥青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包钢绿金生态建设公司石油沥青采购

合同签订后,总服务期一年,按照绿化公司指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货

先货后款,承兑汇票或贴息后现金结算。供货每满500吨结算一次,货到约定交货地点且数量、外观、质量经买受人相关部门验收无异议或复检确认后,出卖人凭相关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在买受人处办理结算手续,结算

12,993,185.00

120,000.00

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费、含装卸费用。


a.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包钢绿金生态建设公司石油沥青采购,包括:

1001项:重交沥青(普通沥青AH-90#),计划需求数量200吨(具体结算以实际消耗量为准),最高限价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发布自治区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头市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中的重交沥青指导价格”,2023年6月份指导价为4699元/吨,即为本项单价最高限价;

1002项:改性沥青(SBS(I-C)),计划需求数量2350吨(具体结算以实际消耗量为准),最高限价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发布自治区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头市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中的改性沥青指导价格*90%”,2023年6月份指导价为5699元/吨,即本项单价最高限价为5129.1元/吨(5699元/吨*90%)。

b.报价及结算须知:

投标人根据各项单价最高限价报出对应的投标单价,最终以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服务期内结算时的固定下浮金额。(例如:(1)重交沥青最终成交单价为4599元/吨,则与该项的单价最高限价差额为100元/吨,即重交沥青的结算单价为:按当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包头市重交沥青指导价,每吨固定下浮100元;(2)改性沥青最终成交单价为5029.1元/吨,则与该项的单价最高限价差额为100元/吨,即改性沥青的结算单价为:按当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包头市改性沥青指导价*90%后,再按每吨固定下浮100元进行结算。)

c.质量标准和要求:

1.必须能够在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日常使用中保证产品的供货,如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价格异议,乙方仍必须保证正常供应,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

2.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拟投入沥青的规格型号,且拟提供的沥青材料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乙方送货时须提供沥青炼厂出具的符合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如因石油沥青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的一个月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包钢绿金生态建设公司石油沥青采购 资质要求: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至今沥青供货业绩,且单笔业绩金额不得低于12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与所提供的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所提供的发票累计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7/01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7/03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河西工业区馆东侧

联 系 人:裴文雯

联系电话:15764918393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2669662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2669645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来源:剑鱼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