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数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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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2024年4月份我国未煅烧石油焦进口量在148.22万吨,环比增加46.06%,进口均价150.93美元/吨,环比增加3.62%。2024年1-4月共计进口481.7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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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2024年4月份我国未煅烧石油焦出口量在0.37万吨,环比减少84.45%,出口均价280.56美元/吨,环比增加23.66%。2024年1-4月共出口6.45万吨。

2、影响因素

进口:4月进口量宽幅增加,涨幅为46.06%,主要因为首先国产焦出货尚可,其次第二季度为炼厂传统检修高峰期,国内石油焦供应量下降,贸易商增加进口数量,叠加部分贸易商增加购入相对低价进口焦,掺配前期高价焦,调节成本,所以总体进口焦数量增加。

出口:4月出口量大幅下降,跌幅为84.45%,主要因为国内 石油焦价格相对高位,国际竞争力一般,且国内出货尚可,贸易商更多寻求国内机会。

3、进出口结构

3.1进口

3.1.1贸易伙伴

2024年4月,中国未煅烧石油焦进口量按贸易伙伴统计,排名在前五位的分别是:俄罗斯、美国、沙特阿拉伯、哥伦比亚、中国台湾。这五个国家合地区的进口量之和为121.66万吨,约占当月总进口量的85.15%。

中国未煅烧石油焦按贸易伙伴进口量4月数据统计

贸易伙伴

数量(万吨)

金额(万美元)

均价(美元/吨)

俄罗斯

36.07

5471.81

151.71

美国

35.56

5006.95

140.79

沙特阿拉伯

26.74

3103.29

116.05

哥伦比亚

14.54

2203.14

151.53

中国台湾

8.75

1532.66

175.12

科威特

6.60

1427.06

216.22

委内瑞拉

5.32

608.51

114.41

印度尼西亚

3.85

938.40

243.97

波兰

3.30

511.67

155.05

阿根廷

2.41

533.65

221.23

哈萨克斯坦

2.25

361.74

160.47

加拿大

2.14

369.15

172.28

英国

0.58

280.36

483.51

德国

0.10

22.24

216.65

总计

148.22

22370.63

150.93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3.1.2贸易方式

2024年4月,中国未煅烧石油焦进口量按贸易方式统计,排名第一的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该贸易方式进口量为147.6万吨,占总进口量的99.58%,是国内最重要的贸易方式。

中国未煅烧石油焦按贸易方式进口量4月数据统计

贸易方式

数量(万吨)

金额(万美元)

均价(美元/吨)

一般贸易

147.60

22085.23

149.6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0.58

280.73

482.62

边境小额贸易

0.04

4.67

122.29

总计

148.22

22370.63

150.93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3.1.3注册地

2024年4月,中国未煅烧石油焦进口量按注册地名称统计,排名前五位的省份为: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北省及江苏省。这五个省份的进口量合计77.41万吨,占总89.1%。

中国未煅烧石油焦按注册地名称进口量3月数据统计

注册地

数量(万吨)

金额(万美元)

均价(美元/吨)

山东省

39.60

6117.63

154.48

福建省

36.08

5233.14

145.04

广东省

21.57

2930.69

135.90

湖北省

18.13

2726.15

150.33

江苏省

11.93

1810.86

151.76

黑龙江省

7.30

1517.24

207.77

广西壮族自治区

5.32

608.51

114.41

天津市

2.28

374.54

163.99

上海市

2.25

450.09

199.6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71

279.56

163.31

浙江省

0.66

106.66

162.80

辽宁省

0.64

107.94

168.71

云南省

0.42

68.23

161.83

甘肃省

0.32

39.39

124.13

总计

148.22

22370.63

150.93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3.2出口

3.2.1贸易伙伴

2024年4月,中国未煅烧出口量按贸易伙伴统计,排名在前三位分别是:老挝、越南及印度尼西亚。这三个国家的出口量之和约为0.36万吨,占总数的97.3%,是国产石油焦的重要出口国。

中国未煅烧石油焦按贸易伙伴出口量4月数据统计

贸易伙伴

数量(万吨)

金额(万美元)

均价(美元/吨)

老挝

0.17

40.57

241.10

越南

0.12

29.53

246.68

印度尼西亚

0.07

27.70

410.97

朝鲜

0.01

4.12

429.89

斐济

0.00

0.96

478.20

印度

0.00

0.03

500.00

英国

0.00

0.08

2118.64

总计

0.37

102.98

280.56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3.2.2贸易方式

2024年4月,中国未煅烧石油焦出口量按贸易方式统计,一般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此两种贸易方式占总出口量99%。

中国未煅烧石油焦按贸易方式出口量4月数据统计

贸易方式

数量(万吨)

金额(万美元)

均价(美元/吨)

一般贸易

0.37

102.95

280.5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0.00

0.03

500.00

总计

0.37

102.98

280.56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3.2.3注册地

2024年4月,中国未煅烧石油焦出口量按注册地名称统计,排名前三位为:浙江省、天津市及广东省。这三省份合计出口量为0.34万吨,占总数的91.89%,是未煅烧石油焦主要出口地。

中国未煅烧石油焦按注册地名称出口量4月数据统计

注册地

数量(万吨)

金额(万美元)

均价(美元/吨)

浙江省

0.15

37.04

244.94

天津市

0.12

29.53

246.68

广东省

0.07

27.78

411.86

广西壮族自治区

0.02

3.53

207.06

吉林省

0.01

4.12

429.89

江苏省

0.00

0.96

478.20

山东省

0.00

0.03

500.00

总计

0.37

102.98

280.56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4、趋势预测

2024年5月,中国未煅烧石油焦进口量预计在110万吨左右;出口量预计在0.5万吨左右。当前国内炼厂检修集中,石油焦产量持续下降,但港口库存疏港速度一般,社会库存居高位,石油焦价格推涨无力,焦价维持在相对低位区间,预计下月贸易商减少进口,更多寻求国际机会。